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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用办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信用信息修复和失信信息的定义、信用信息修复方式、条件、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市信用办将此办法转发至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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