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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出台促进现代服务业企业 入规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7-29

2022年6月,市政府办印发《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简称《若干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若干举措》21规定,我委制定了《关于推进现代服务业企业入规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申报总体要求、资金奖励流程、评审和兑现时间进行了详细说明。政策支持对象为首次晋升规模以上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批零住餐企业除外)的现代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纳税收入超过500万元的,额外奖励5万元。对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企业不予支持。

评审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经济区管委会发改部门负责收集2022年入规的服务业企业,汇总后报市发展改革委,经部门联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在2023年4月初至5月底两个月发放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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