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项目年”暨专项工作表奖大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2-02-09
2月7日,全市“项目年”暨专项工作表奖大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项目年”制度性安排,总结2021年度“项目年”工作情况,通报表奖2021年“项目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2021年度实绩突出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22年“项目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全力以赴抓投资、抓项目,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书记裴伟东,市委副书记、市长郝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宋立跃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经济区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中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获奖企业家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