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遴选公告(六)
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遴选公告(六)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丹东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研究和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大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丹东市“十四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
二、研究要点
(1)研究分析丹东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和短板;(2)研究提出“十四五”丹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的思路、领域和方向;(3)研究提出“十四五”加快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策举措。
三、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四、申报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的研究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需要获得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承担单位应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特别是曾承担过丹东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入选单位应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并参加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5.课题申请单位应认真据实填写《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为《申请书》),结合课题研究内容说明,研究确定总体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
五、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材料下载:参加申请的研究单位可登录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dandong.gov.cn)下载《申请书》。
3.材料申报:申请单位要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七份),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注明“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申报”。
4.组织评审: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力量进行评审,从研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于2019年12月12日前在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入选单位。
六、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9年12月19日前与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
3.初步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书面5份及电子版),提交丹东市发展改革委初审。丹东市发展改革委将依据初审结果提出修改意见。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采纳初步报告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0年3月30日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书面5份及电子版),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按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研究期间,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七、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一定经费资助,本课题研究经费8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中心北路2号(邮编:118009)
联 系 人:高 琨 邱宝春
联系电话:0415—2866026 0415—2866086
传 真:0415—2866092
电子邮箱:zhc2017@126.com
九、其他事项
本次课题遴选解释权属于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民经济综合科负责。关于本次研究课题遴选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丹东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欢迎省内外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丹东“十四五”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
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